关于报送2015年度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材料的通知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5年04月09日
关于报送2015年度地方合作项目
申请材料的通知
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,请各位申请人在2015年4月15日(星期三)上午11时前将申请材料(一式四份)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(7教7202-1室)。除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申请材料以外,各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出具《推荐意见函》(具体内容详见附件)。
联系电话:85711113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推荐意见函
国际教育学院
2015年4月9日
附件:
推荐意见函
必须包括以下内容:①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年度选拔简章及相关项目选派办法,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综合素质、工作业绩、科研能力、发展潜力、出国留学的必要性、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(评审)后进行推荐,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;②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的管理责任;③留学人员学成归国后,及时对其进行考核,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。如无异议,请填写单位推荐意见,包括被推荐人近五年教学、科研、工作情况;学术、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;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;外语水平;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;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;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(请控制在500字以内):④所在单位盖公章。
****学院(公章)
2015年4月 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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